上年 4 月 28,在 private 的 MySpace 上的舊文。現在,彌敦道的匯豐 cyber 了,門前的獅子像不知被搬了到哪,古樸味全失;黃業集中地上海街又多了間英皇證卷,燈火通明氣派非凡,霓虹板 24 小時報告股市走趨。一年,已今非昔比。
附帶說一句,我試過在朗豪坊裡迷路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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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了廿多年--或者說,從我出生就在住,住到現在--的旺角,在很久以前就讓我感到,這個地方並不能簡單地以一個「旺角」就能夠收編的。旺角一向是分離和隔絕的,以彌敦道作為一條分水嶺,為庶民文化和深層人性劃開了一道鴻溝。
我很難說清楚,什麼是庶民文化。利東街對我這 80 一代來說實在太遙遠了點。但是旺角在香港的地位幾乎是無可比擬的,如果說香港的商業價值集中體現在中環,那麼香港新生代的價值就集中表現在旺角。在旺角,陪隨我成長的首先是信和的老翻電腦遊戲,然後是好景的「四樓有四仔,睇完大個仔」,接著便是先達的手提電話--它們都集中在彌敦道向女人街方向的那一側,是新生代的最強烈表徵。因此,「MK 仔」這稱呼並不是空洞來風、「潮童」和 MK 的關連亦遠非事出無因,MK 本來早就在香港文化中,商業這一線價值以外,潛伏著了十多年。說起來,能成為形容詞的香港的地方名,其實不多,我想來想去,除了中環和旺角外,大概只有天水圍──「又係天水圍。」媽的,天水圍總讓人想起這句在高登常見的潮語。
但是旺角從來是分裂的,教人無所適從。在彌敦道向砵蘭街方向走,首先映進眼簾的是夜總會、色情卡拉 OK;再向上海街走,人性最深層的一面就無所忌諱地展示出來:「鬼妹xxx/陀地xxx/馬拉xxx」。早前不久和討論區的朋友在旺角聚會,他們硬是不信我說鬼妹標價很高,於是我便索性帶他們沿上海街走了一趟。其實這麼多年來,我只要一往地鐵站走,或從地鐵站回家,都穿過砵蘭街和上海街,總仿佛遊歷了一次人類深層慾望的紅塵--見慣紅塵,還有什麼是不知曉、和放在眼內的?所以在地盤當那幾天散工時,老闆和一眾同事駕一輛 van 仔,泊在上海街為的就是看妓女上樓下樓,對我來說實在是無聊透頂──但他們卻可以無聊上個來鐘。
然而好景不常。朗豪坊對我這旺角躉來說,簡直是一種入侵,它打破了一向以來彌敦道兩邊的楚河漢界,試圖將商業價值硬嵌到彌敦道的這一側。我曾經思疑旺角那情慾的一面會否因為朗豪坊而帶來的整頓而有所改變。但是這麼多年來,答案是沒有的,而且連「整頓」也是付之闕如的──除了甚麼時候政府忽發奇想,要推高旺角區青少年藏毒率時,就派一堆警察見人就查,以致我試過在一條街被截查兩次,都沒特別事發生。最多不過一次在100 米內,泊著兩部衝鋒車,十七個左右藍帽子在一眼看到的地方「駐防」外,旺角根本不存在亦不曾存在過任何的「整頓」。朗豪坊幾乎沒有為旺角帶來什麼,除了附近多了一面「朗豪別墅」的招牌。
然而朗豪坊卻是如此突立的,突立得簡直不像旺角。那天在石硤尾踢完波,朋友還特意跟我說,原來在石硤尾還能看到朗豪坊高層的燈光。我看著紫色的燈光,盤算一下,算一算角度,那裡的確是旺角呵。不過代表著「神秘」的顏色,實在和朗豪坊不太相襯。旺角,向來是神秘的,它不像中環般會被文化人攻擊,又不像天水團般會被中產份子攻擊。它本來就在爭執以外,以一種四不像,卻又雄據城市樞紐的形式,獨立地完成它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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