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一諤終於被罷免港大學生會會長
一職,因為他就 64 發表傾中言論。蘋果日報:「陳一諤早前出席一個論壇時表示, 」。在六四事件中,北京鎮壓學生只是 有些問題,外界不應將矛頭指向北 京 - 其實思存差不多說出了我對陳君的
基本看法,64 「畢竟已經二十年、回歸也十二年, 」。而陳同學只有二十歲。一個以獨立 思考自許的年輕人,懂得懷疑,也 有求知的心 - 然而,鄧小樺不會同意 64 的史實是可以懷疑的,小樺直指陳
對 64 的一段是「典.型.的.廢.話。」從小樺的引文看,陳是嘗試以一 種史學態度去對一歷史的真偽作出 置疑:「同一條屍體有人話係解放 軍,同一條屍體又有人話佢係平民 ,究竟嗰條屍體佢係解放軍定係平 民呢?我哋唔知道,但係我哋知道 一樣嘢,我哋可以透過討論,可以 透過去了解,去明白到究竟邊一方 面係有理據嘅」。小樺對典型的廢 話的解釋是:「屍體是解放軍還是 平民,這是一個有關事實的陳述, fact毋待討論。」fact 的確無置啄餘地,但如何得到、認 識到這個 fact,卻並非不關討論,然且 我更不可能接受一種態度:你講我 就要信,任何事,包括 64 在內。 - 如果我們甚至容忍不到一件的事真
實性被質疑,無論那事我們是多麼 堅信,那我們就只差一步,變成另 一個大陸政府。 - 陳君終於被罷免,這可以看出,在
這一代中,在這擔負著「道德淪亡 」的一代,正義還是被堅持了── 最少是被正名。不過,義士和憤青 只差一線。 - 伏爾泰那句「我不同意你所說,但
我誓死維護你說的自由」,雖然我 不大喜歡,但在這事上還是有點啟 迪。 - 我不知道港大港生會的章則,亦不
知道這章則對學生會會長作了甚麼 規限。要罷免陳,不可能因為陳對 64 的見解,否則只是反映了言論自由 的失敗,除非學生會章則規定了他 必須有特定立場(小樺補充:「在大學裡,內閣競選、上莊,政綱內容基本上都是政治立場」)。唯一合理的理由 ,是陳不能作為港大學生的「民意 代表」,無法代表港大學生發言和 表達立場──當然,現在的公投證 明了,他的確代表不到港大學生。 不過,這 1,592 票中,究竟有多少人有想過這點? - 罷免了陳的學生會職務後,有人打
算剝削他的公民權嗎?我看不少人 咬牙切齒也冀望著。 - 要是你為陳的落台感到雀躍,請先
反省一下,你是出於對一個異見者 的仇恨,還是港大學生聯手維護了 一次正義?當然,你可以仇恨一個 異見者,小樺那種講多句都多舊魚 的態度是可以理解且我亦經常以此 自居。不過,這事已經發展到因言 論而被禠奪公職的地步──只是, 陳的言論不能代表港大學生,理應 等同失職,這個邏輯成了這浮燥世 界的最佳遮醜布。 - 沒有跟新聞,這事我不知甚多,歡
迎補充。
2009年4月24日 星期五
關於陳一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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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打算剝削他的公民權嗎?我看不少人咬牙切齒也冀望著」
唧,我看你像是咬牙切齒地說著。
陳、你、我都只是個小薯仔,不要以為「不少人」對小薯仔有那麼看重。
不太明白你說的遮醜布,有很多可能想法;不如你說清楚點。
你呢度個留言框好死麻煩,時時都要重覆,按好多次都唔得。
遮醜布不過就是遮了自己那種憤青趨向。
「時時都要重覆,按好多次都唔得。」<~即係點?
乜?
港大學生既遮醜布,抑或陳一諤既遮醜布呀?
留唔到言呀。你試下自己留言就知啦。
成日都話:
「我們無法處理您的要求。 請再試一次。」
在大學裡,內閣競選、上莊,政綱內容基本上都是政治立場。我以前主要是政綱裡交代自己的政治立場時受質詢,工作計劃是不怎麼受質詢的,因為一來工作計劃這些不是大是大非,二來一般把這些務實任務交給內閣專職處理。
這是學運傳統,以對事件的立場去判斷政治人物是否值一個學生政治人物,以政治立場而被選民罷免,是合.理.不.過.的事。
就算用你的邏輯去說,如果一個人政治立場有問題,但因為「做得野」所以不應被罷免,那麼這種將執行力置於道德立場之上的價值觀,是否就開始接近漢娜.阿倫特所說的「平庸之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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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打算剝削他的公民權嗎?我看不少人咬牙切齒也冀望著」
這完全是你的想像。不是沒有人恨他,但只有政府,才能剝奪(不是「剝削」吧?)一個人的公民權。你把建制性暴力和群眾暴力混淆了。況且,這次對於一諤的攻擊,絕大部分是口誅筆伐,總體理據成份還是相當多的。去年5月,陳巧文才是被剝削作為公民權利之一的私隱權、示威權。
想知道輿論和大陸政府有什麼分別,你可以試試,在網上寫「不應平反六四」,又試試拿一塊「平反六四」的牌子到天安門走走,看到受到的待遇有何分別。我常常想,那些動輒說別人是共產黨的人,是否真要被共產黨抓抓、批鬥審問關押一下,才會懂得比喻和真實之間的距離。
真正具意義的討論,必須雙方具有接近的事實基礎。比如你不相信我是真實存在的人,只是一堆電腦程式自動發出來的垃圾信息,我和你還討論什麼?你跟我說煙民自由受損,我卻說香港根本沒有禁煙,這是對討論的損壞而不是推進。
當然可以不是「我講你就信」,網上咁多資料,自己用下google和youtube,將不同立場,用語理、常識和信念判斷吧。難道你坐著什麼都不做,就能懷疑幾百萬人經歷過的事件不是真實?玄想只能質疑概念,但不能質疑事實。如果又唔做資料搜集,又唔信別人講的,又沒法提出有意義的討論點,自己又信念迷失,那麼應該是沒有發言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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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是非人鬼不分
那天聽到陳一諤的「理性」講話,心裏陣陣緊緊抽搐,因覑的不是一個大學生的不明是非,而是我們這個社會在這最近十年變成人鬼不分。一個大學生,說到底也小學中學念了十三年,知識分子說不上,常識分子可以算一個了吧,可是我們看到的是什麼,是巧言令色的把事實扯了一個大圈,也有人說要從更遠的距離來檢證「歷史」。這些屁話近年很有市場,誠然,歷史是一種講究嚴肅論證比對的學問,但這是對那些連文字記載也付之厥如歷史的考證,然而發生在二十年前的那場屠殺,從四月十五日的胡耀邦逝世,到大批市民抬覑上書「國魂」的巨大橫幅到人民英雄紀念碑獻花,到四二六《人民日報》的〈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動亂〉社評,以至五二○解放軍入京,及至五二一香港百萬人大遊行,最後是六月四日凌晨黑暗中的密集槍聲,哪一刻香港市民不是在電視機熒幕看得真切;由開始到結束,從不流血到流血,歷歷在目,俱在眼前,還要檢證什麼?是如袁木之流說西方拍攝的清場新聞片偽造,抑或再杜撰出另一段說詞?
香港一些人是令人氣憤的,尤其是那些比平常百姓多認得幾個字的人。——〈安裕周記.缺了脊樑的動物〉
Nana:
我指的是社會。
「我們無法處理您的要求。請再試一次。」<~沒試過 ... ...
小樺:
這事,我是有點刻意抽離於於「事實」去想,我沒留意過陳的言論,管窺蠡測下只覺你引述中,覺得他質疑的正是「事實」──我亦無意忖測陳的居心。
首節我沒甚麼可以回應,學生會會長是種甚麼角色,我不知道亦不欲置喙,這角色的規範只源於學生整體的期望。而且,學生會會長無論是傾向代表一種政治立場,抑或僅是執行的樞紐,我亦沒甚麼批評。至於「平庸之惡」,或許是「必要之惡」?雖然單談罷免這起事,它反映出道德立場(這裡,我願意用回你的 term,而非「政治立場」)被重視這件好事。
次節,我同意你對「輿論」和「大陸政府」的區分──事實上我一直對網上欺凌有較正面的看法,本身亦是對這種輿論的制裁作用,比起政府管治,更傾向提倡社會綱紀和社群傳統,而非源於一種建制政治的管理需求。我說的「只差一步,變成另一個大陸政府」,意指的是處理「事實」的態度,而非在管理資訊時所運用到的暴力的程度差異。
緊接著你亦再次強調特定「事實」的不可置疑,「真正具意義的討論,必須雙方具有接近的事實基礎」,但這裡卻反而有將「事實」「屈就」於「意義」的傾向,為了有意義的討論,而尋求接近的事實基礎。
而我嘗試維護的僅是,懷疑的地位,懷疑應該是不被懷疑且具優先性的,即使它懷疑不該懷疑的──我的 divided loyalty,把我推到這尷尬位置。信念迷失?也許是吧──或者,當我強調懷疑之際,又如何調和「信念」?
所以你說,「網上咁多資料,自己用下google和youtube,將不同立場,用語理、常識和信念判斷吧」,我只能說,懷疑了不該懷疑的,與及在極其薄弱的理據下繼續懷疑,是種失心瘋──我不想忖測陳的居心。不過,原則上維護懷疑,仍是我的基本立場。
至於安徒的引文,就不多談,它的情感性溢於紙上,太過濃烈。或許我的確在做「從更遠的距離來檢證『歷史』」,但我對其他事也是如此,只是很多時,我沒擺出這態度;很多時,帶著一種我說了就算的確鑿和不後顧的態度去誇誇其談。
「我們無法處理您的要求。請再試一次。」<~沒試過 ... ... <~~剛剛試了一次 ...
哦 ~
次次都話「我們無法處理您的要求。請再試一次。」
即是趕。客。啦!!
~ N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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