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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8日 星期日

網民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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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在報紙的小角落裡,都會出現一些很小規模的遊行,四五十人。我沒有紀錄下來,但印象中,連由長毛帶隊的遊行,人數也很少。上年就因床照事件的遊行,和今年就《淫審》修訂的遊行,都在 50 人以下。

可是,上年因床照事件爆發,由網民自發組織的 210 網民遊行,500 人有多(有說,逾千),葉蔭聰博士引述朋友說,「這次可能是眾多在警察總部門外的集會中人數最多的」。今年,即將來臨的 215 網民遊行,據估計已超過 200 人── 保守估計,在只有 3 天宣傳的清況下,己有 200 人表態到場,當日的情況應該可以更樂觀。而且,上年 210 遊行搞笑的是,起步時不足 50 人,其餘的都是中途加入。這反映的是:很多人不能準時到達,但在熱情下,還是趕到遊行路線,加入戰團。於是問題是,這次 215 的主題,反極端保守宗教組織,能否延續上一次的熱情?我個人相信是有的,Facebook group 裡不少人說完未克出席,還追問有甚麼能幫到手。

如果這次 215 遊行的規模 ok 大,那這兩年在相同議題下,網民遊行(1)就都比傳統政治人物搞的更成功。意味些甚麼?

首先,網民遊行並不是新玩意,早在董伯伯年代,高登人就結黨遊行爭普選。如果把網絡社運也計算在內,在保衛皇后碼頭中,網站「獨立媒體」的核心地位亦是不可忽略的──保衛皇后碼頭運動的主力「本土行動」成員,和獨立媒體的編輯群有很大的重疊,而且當時的第一手即時消息,亦往往依賴獨立媒體這個平台發佈。

於是我們就要面對一個問題:如果網絡社運已取替了傳統社運,尤其動員力上已遠超傳統社界時,那我們如何看待由高登爭普選,到保衛皇后的獨立媒體,再到這些由名不經傳、沒有社運經驗的人搞的,一直在發展的網絡社運?籠統放在一個「網絡社運」的名目,只會忽略了它內在已產生的變異。

我說現在網絡社運是由名不經傳、沒有社運經驗的人搞的,並不是沒有根據,而是他們的自我理解,且亦是事實。今天我出席 215 遊行的記者會,一個負責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幹事,在會後猛問我記者會搞得如何,並強調他們也是第一次搞(他可能是知道我一方面有媒體經驗,另一方面亦是努力在這議題上做點事)。然而,他們的 Facebook group,成員近 2,000,表態參加遊行的過 200。

而對比保衛皇后碼頭,我只能說,保衛皇后是智識份子社運的伸延到網絡的例子。一些不是傳統社運界的智識份子,透過一個網上平台聚集起來,並由此釋出動力。他們可能吸納到非智識份子的人投身,但整場運動的中心力量仍是由智識份子帶出,並呈現很強的智識份子形式。就議題論,那是文物保育而非政策分贓唔勻影響民生和利益分配;就參與者論,牽頭或爭辯的,很大部份是博士講師文化人又或評論員;就宣傳戰術上,獨媒裡那些文章都乏味學究得很,難以打動大眾

而遙遠的高登遊行。不論,我沒怎麼研究到。

在搞清楚歷史後,我們就能發現,「新社運」這個因保衛皇后而出現的名詞,更應該用來形容這些屬於這些非知識份子、普羅大眾的社運──「社運 2.0」?一種「市民生產運動」替代「政客生產運動」(這是說,領頭、發起的人是「市民」。沒有運動能脫離「市民」)的時代?如果下年又有一單,又恰巧是 2 月,那就幾乎可以說,網民為不同議題,一年一度作出遊行。

事實上,這種網民運動,和傳統社運的動力,的確是有所分別。網民運動的建基點是仇恨── 一種合法且又正義的仇恨。我猶記得,上年 210 網民遊行時,隊頭途經一間電話舖,它的電視正播出鄧竟成發言的片斷,所有人就立即停下來大叫「鄧竟成落台」。而遊行結束後,有傳媒訪問一個主要參與者,他居然說一堆被警察搜身的經歷。這是警察濫權的議題,並不是床照事件中警方的處理失當,完全答非所問。就算傳媒想幫,亦難以引述,只能當成旁枝,說一下就算。而今次 215 的遊行路線,先經恩福堂(也就是那個說保護同性戀者免受拳打腳踢的法案,會導致大學生變「性奴」的蘇穎智牧師所屬的堂口),再到明光社,都呈現很強的針對性。

這反映,「議題」不是網民運動的目標,網民運動的主要目標是向被攻擊的對象宣泄仇恨,而不是宣視某種價值觀的行動(你可以說這是「正能量」,但那是個我聽了就毛管戙的字眼)──對,這的確是一種網絡暴力,但這一種網絡暴力曾逼得公開讚揚種族歧視政策的美國共和黨領袖 Trent Lott 辭職。在昨天今天和明天,我都毫不顧忌地宣稱網絡暴力可以很正義,比所有人都正義。

這種以「攻擊對象」主導的運動,導致了社會運動的一種結構性改變。我們不可能由籍著宣揚某種信念而動員;而是必需等待某人做了某事,而成為被攻擊對象,才能作出有效的動員。215 遊行的團體宣稱堅持「公民社會」,不過,香港從來不缺「公民社會」的論述和支持者,為甚麼它偏偏能在這時刻爆出?為甚麼它能在 Facebook 中,以一天近乎 200 人的驚人速度增長?因為,這 group 的名字是《香港反「保守基督教派霸權」運動》。「保守基督教派」這名詞,一看就知是最近在《淫審》和《家暴》條例中,大放厥詞的極端基督教勢力。這些保守勢力,一早已讓人牙癢癢的,欲除之而後快。時勢造英雄正確無比,不過造時勢是,卻往往不是英雄而是狗熊

可是,這亦導致了社會運動上的難以管理。以仇恨為主體的運動,當仇恨發洩或退卻後,它就會從火線上退下來,無法再被動員,亦難以在相關議題上作出動員── 因為議題可能有關聯性,但卻未有白癡走出來,淪為攻擊對象,呈現一種仇恨對象缺席、沒著落的狀態。而且網民運動必須有被攻擊對象,所以它本身只能是被動的。網民運動可以很激情,又澎湃,但卻總是早洩,亦無以為繼的。

在這裡,我亦不妨引入精神分析學派的視野。為甚麼我們要「維護」某價值?是因為這些價值被侵害或顯出危機,我們才被激出「要去維護」的精神。就像我越想強姦人,我就要有越強的守法意識,才壓得下強姦的意圖。所以,我們越努力去守法,背地裡就越反映我們強姦的意圖──我沒有強姦的意圖的話,譬如,若我是同性戀者,那我只會雞姦而不會強姦,禁止強姦的法例對我根本是廢話,沒有任何意義,我非但不需遵從,亦毋須理會,因為它完全和我無關,它是火星裡的條文。215 遊行,當它企圖宣示我們的社會一直珍重公民社會的價值,但實際上暴露出來的,卻是我們的社會有一些人在踐踏這個公民社會──在這個角度下,網民只會是「反動派」,沒「動」時亦不會有「反」。

收筆。不說。我討厭把一篇文分成上下兩篇,分幾天寫(那熱情是會失去的,尤其在沒稿約的責任下)。寫是篇的原因是,我聽閒傳統社運的大哥們,和這些網民保持距離的原因是,他們一出現,就會搶了網民的風頭,難以讓新星展現光芒(上年 210 網民遊行,明報記者就誤報是社民運帶軍的)。於是我想到,這種以「攻擊對象」為主導的網民社運,究竟能孕養出多少新星?新星需要熟悉社運界的語言和議題,才能持續發展;它不能一顆流星,只因為了單一議題,而擁有了他的 15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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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網民遊行」並不是一個好名詞,因為嚴格點說,它只是「以網絡作主要宣傳媒介的遊行」──在這裡我們不能說參與者是「網民」,因為「網民」是個不實主語,這世上沒有「網民」,就像沒有「屎民」一樣,在「已發展國家/地區」,每個人都上網每個人都痾屎

Comments 2 comments
匿名 提到...

On what ground could someone sum up and define or redefine the objective of a mass protest before it has even taken place?

紫草 提到...

是否出現,毫不緊要。就像你曾否存在,你亦必然是你parent 的 child。

有些東西,它若出現,就一定在某形式下出現。另一些東西,則未必是形式,是因果、是動力?這得 case by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