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議事論事》登了這段我擒到欄捍上影相的錄象在節目中。其實實情是這樣,記者在遊行開始前,已囑咐我不要走散,她大概是想錄一些我夾雜在遊行隊伍中的片段吧。不過我沒怎理會,一直站在遊行隊伍前面影相,她大概知我在工作,也不好意思干擾,於是不知甚麼時候偷拍下這背影。
很好呀,影相這動作一方面突出了記者的身份,一方便又突出了我公司沒有專業攝影記者的麻煩。一笑加苦笑。早知她會拍這動作,我就拿了公司的單反去。
至於落「紫草」名,倒是記者的決定,我告訴過她隨便,喜歡落咩就落咩。反正,我收過有我身份證號碼的稿費單,中文姓名一欄還是落「紫草」,還有甚麼不可以?淡然了。
我出現在鏡頭前,實際只有 1 分鐘左右的時間,但和記者對談時間,兩次加起來應超過 30 分鐘(她甚至問我為甚麼寫 blog,我頓時口啞了近 30 秒)。沒在報道裡出現的東西,不贅。但特意想提的是,她還問過我網絡社運是從何時開始。當時我的答案,其實不足以說明整個時代。
網絡社運(或者,最少是網民運動)起碼可以上溯到 05 年的 124 爭普選遊行,一眾高登友,籌了萬餘塊錢,在免費報章《am730》上賣廣告。不過當時的遊行,網絡社運還不過是社會運動的一個小原素,居於從屬地位,還沒突顯出來。及後到 07 年 5 月,4,000 人投訴聖經不雅,才是真正的轉捩點──雖然活動範圍還僅限網上(大規範寄投訴電郵),但作為一支異軍,網民介入社會事件,已是非常明確。其時,《am730》記者走訪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何國良,問他投訴聖經是否和中大的「陰謀或策略」(報導用「有關」,但揣摸用字,意思根本如此),「他笑言,如果社運和學運可動員逾千人,社運和學運界就不會一池死水。」
但如果續著這種邏輯,我們的答案會非常古怪。我們常常看到網民介入到社會事件,如對陳克勸這個行行企企影印兩味就袋十餘萬月薪的政治助理,竟把「try my best」讀成「搓 my breast(胸)」而作出的惡搞,已成是千古絕唱。而投訴聖經又介乎於社運和惡搞之間。我們得到的似乎僅是一個光譜,由惡搞到投訴電郵轟炸,再到遊行,由嘲諷到坐言起行反抗的一種向度。或許轉個頭說,網民總在搞社運,分別只在於以何種形式?僅在網上嬉哈完就算,還是走到街上?
也許有人覺得一般嘲諷式的惡搞,算不上運動。但最近內地的《給名畫穿衣》運動,卻又將惡搞提升到投訴聖經的級數。這比起投訴聖經,戲謔味還要濃得多。
於是,我們的問題就會變成:網民介入到哪個程度,才算是一種「運動」?或者,甚麼才是「運動」?
PS. 順便回 711,我不喜歡 blogspot 的回應系統。我的虛榮由我做到了、成就了甚麼來滿足,而不是別人對我的印象。我不知你怎麼把前者當作了後者,反過來勸解我,所以我才問「你連看文的能力也喪失掉」?你說梁文道是打架起家,我也一樣。打開架的人,還會顧世間誹謗麼?他打勝還是會挑剔自己的動作不夠優美。
紫花
哎.. 就再答你一次不再回覆了。「我」在網絡是以模式的形式存在的, 以上這句語帶雙關, 有與我電郵的一些網民會知道我講什麼, 不贅。
一些例子, 陳奉京的文字, 有細微阿根廷作家博兒赫斯的風格, 也少少類似紅樓夢裡邊的排列隱喻, 當我稻草人一樣空降到他的文字大觀園裡,.. 網絡暴民的性格職業使然, 隱約有個潛伏的自己, 掩埋在類似程式書寫成的機器人的肉體軀殼裡, 當我.. 你也有你背景造就成的構造, 你竟然更是如斯熱衷海德格, 你的進化過程我就有興趣了..
換個角度, 就以回覆你從前的這個反問來回覆你吧。你說: 「而在尼采的脈絡裡, 賦價即生命, 賦價就是生命自身。」 以你這句, 就難怪你在「憎恨德里達」這篇文章裡, 完全錯誤解讀德里達, 也難怪你會憎恨他。對尼采德里達而言, 所有的文字自身都是不負載意義, 都是描繪而已。就講之前你提到的尼采, 你著重的是「價」﹑「生命」﹑賦價的「你」, 唯獨「賦」是消逝了的, 你是一個文字的囚徒。
你永遠都不會讀懂尼采。要是你到課堂上學習海德格, 教師一般都要求迪卡爾的底子, 因為有一個有待粉碎的「我」。一次講課之中, 海德格自己甚至提議他的學生, 首先閱讀阿里斯多德十至十五年作為閱讀尼采的前奏。
為什麼講這些? 因為以你如斯熱衷學習海德格, 以往在文字迷障裡的一個「我」, 而今媒體聚焦塑造的另一個「我」, 所以你說的前者後者我統統都不懂, 我也不是勸解你, 然而我也是沒有惡意的, 只是對你作為一個海德格熱衷者的進化很有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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